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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惠技术定增募不超10.5亿获上交所通过东兴证券建功

文章来源:中国网     发布日期:2023-04-17 10:03     阅读量:17429   

先惠技术近日发布公告,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审核意见》”),审核意见显示,先惠技术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落实问题:

请发行人结合对宁德时代相关收入结构及盈利水平变动情况、除宁德时代对其他客户的收入及成本变动情况、发行人期间费用变动情况等,进一步说明2022年业绩亏损的原因,发行人的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发行人结合相关业务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应收账款的信用政策、账龄分布情况、主要客户货款支付安排及最新回款情况等,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智能自动化装备及工业制造数据系统领域账龄1年以上应收账款金额占比较高的原因,相关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先惠技术2023年3月10日发布的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显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000.00万元(含10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基于工业互联网的汽车动力总成装配线系统集成解决方案建设项目、武汉高端智能制造装备制造项目二期、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先惠技术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特定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先惠技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询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截至上述说明书出具日,先惠技术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先惠技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王颖琳、潘延庆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颖琳、潘延庆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共同控制公司55.56%的股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超过2,28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5,000.00万元。按发行22,800,000股上限测算,发行完成后,王颖琳、潘延庆通过直接和间接持股、表决权委托的方式共同控制公司42.82%的股权,王颖琳、潘延庆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先惠技术本次发行将优化资本结构、夯实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加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同时,公司将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

先惠技术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汤毅鹏、谢安。

先惠技术于2020年8月11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18,910,000股,发行价格为38.77元/股,保荐机构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谢安、汤毅鹏。

先惠技术此次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73,314.0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4,259.78万元,较原计划多24,319.78万元。先惠技术2020年8月5日发布的招股书显示,公司拟募集资金39,940.00万元,用于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研发及制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先惠技术此次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费用为9,054.29万元,其中,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获得保荐、承销费用6,902.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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