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阳光电源发布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50.0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阳光电源表示,本次回购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旨在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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